今天是 ,欢迎您来到唐山人事信息网!



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办理医疗保险须知:

一、 参保条件

1、 户口在路南区、路北区及高新技术开发区,且原单位是唐山市属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

2、 引进的本科统招毕业生。

二、 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20元工本费(IC卡和医疗卡);

6、人事代理协议书及复印件。

三、 缴费标准

    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市医保中心每年确定的基数为准)的8.5%交纳,每月另加6元的大病保险;有聘用单位的,单位负担6.5%,个人负担2%

四、缴费时间

医疗保险可随时办理,初次参保执行6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中发生的医疗费。


发布时间:2007-7-9 0:00:00  
返回首页 | 组织机构 | 人事新闻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公 | 机关建设 | 相关下载 | 知识之窗
2006 唐山市人事局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字02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