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唐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唐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唐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人事局
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发挥表率作用
打造‘双争’品牌”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2007年2月9日)
为深入贯彻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唐山,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实现新跨越”的总体部署和“事事争高,处处争好”的要求,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人事局等六部门研究决定,自2007年起,在市直机关广泛开展“发挥表率作用,打造‘双争’品牌”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开展“发挥表率作用,打造‘双争’品牌”主题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依据,以发挥机关党员干部表率作用为导向,以“事事争高,处处争好”为标准,服务全局,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努力打造一批对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影响力大、贡献率高、领先性强的“双争”品牌。通过开展“双争”实践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努力在“抢抓新机遇、建设新唐山、实现新跨越”中当先锋、做表率。
二、“双争”品牌的基本内涵和条件
开展“双争”活动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打造“双争”品牌的基本内涵是:着眼落实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战略谋划新思路、确立新目标、推出新举措、创出新业绩;着眼建设文化名城、经济强城、宜居靓城和滨海新城,打造亮点,丰富内容,提供支撑;着眼本部门职能特点,创新、创优,争高、争好;着眼机关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激发动力、提高能力、增强合力。参加“双争”品牌要有名称、有特色、有理念、有内涵、有价值取向,并具备以下条件:
1、时代性。“双争”品牌与时俱进、内涵丰富,能够体现当代先进理念、先进管理模式和昂扬奋进的精神风貌,品牌名称易懂、易记、易识别。
2、规范性。品牌管理工作流程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机制、考核和激励机制完善配套;
3、示范性。“双争”品牌具有一定的文化品位、科技含量和独创性特征;能够发挥带头开路、示范引路、启发思路作用;创建工作经验被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全省、全国有关行业推广。
4、实效性。“双争”品牌能够有效地激发内在动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能够推动各项工作向深度、高度和广度拓展,产生优良的工作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受到服务对象和社会的普遍认知、认可与肯定。
5、持续性。对“双争”品牌实行动态管理、项目跟踪,做到持续改进,逐步完善,不断丰富。
“双争”品牌按其作用和影响程度,划分不同等级进行评定,具体标准和方法另行通知。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各单位要依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条件,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按照围绕热点、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培养亮点的原则,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打造一批在社会或本行业具有知名度、美誉度、诚信度的优秀品牌。
(一)搞好思想发动,认清重大意义。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思想发动,引导各级干部和广大党员充分理解开展“双争”活动与贯彻市委八届三次会议精神的内在关系,认识到开展“双争”活动,是唐山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实现新跨越的客观需要;是落实“事事争高,处处争好”要求的实际举措;是实现新唐山建设宏伟目标的具体支撑;是全面推进机关建设和管理创新的重要保证,从而增强各级抓好“双争”、参与“双争”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二)围绕促进落实,创新活动载体。各单位要围绕贯彻市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细化责任,明确标准,把“双争”活动落实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项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提质提速、优化政务环境,促进机关管理创新,促进工作落实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和“创建高效能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把“双争”活动与创新工作、创新制度、创新文化有机的结合起来,不断赋予品牌新思想、新文化、新内涵,抓好“双争”活动的扩张与延伸,保持机关品牌的生机与活力。
(三)精心“打造”,注重实效。各单位在“双争”活动中,要借助有关专业机构和专家进行广泛研讨,了解品牌知识,把握创建精髓,科学论证设计可行性方案,使“双争”品牌的创建具有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可操作性,避免形式主义。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全员参与、全过程参与,对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具有品牌意义的工作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精心培育,使其不断完善升华。要应用媒体、网站等各种形式进行公示、宣传、推广,扩大“双争”品牌的社会影响,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评判。
四、双争”品牌评选方法
为激发市直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双争”活动的热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每年第一季度对“双争”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比,其范围和方法是:
1、单位申报。“双争”品牌评选范围是市直机关各单位以及内设处室、下属单位。各单位对申报的“双争”品牌要认真研究,经党委(党组)决定后,填写《市直机关“双争”品牌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定期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研究室)。
2、审核评估。对各单位申报的“双争”品牌,分期分批向社会和基层公布,经品牌认知度和满意度测评、专家咨询评估小组评估、予以公式后,由“双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推荐意见,提交“双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表彰奖励。“双争”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唐山市市直机关‘双争’品牌”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将评选表彰一批“双争”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健康发展
围绕“双争”活动,成立由市委常委、秘书长、工委书记安树彦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人事局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双争”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双争”活动专家咨询评估小组和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把“双争”活动列入日程,摆上位置。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专题会议,根据本单位职能特点和优势,筹划“双争”工作,确立品牌项目,制定具体措施。通过开展“双争”活动,力求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品牌成果,创造一批富有时代特征的先进经验,推动“双争”活动扎扎实实、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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