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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核


(一)政策依据
《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8条,1997年3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1年大中专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冀政[2001]1号)第5条
(二)申办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及毕业生档案;
2、市属中专学校按招生底册核发报到证。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
(四)承诺期限
申办材料备齐,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发布时间:2006-6-7 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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