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来到唐山人事信息网!
唐山市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资格审定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人发[1999]67号)第1、7条)
(二)申办材料
1、《唐山市农村优秀实用人才评选审批表》;
2、乡镇人才工作站的考核材料;
3、乡镇政府审查意见;
4、县人事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意见。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核准
(四)承诺期限
申办材料备齐,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发布时间:2006-6-7 9:11:52
返回首页
|
组织机构
|
人事新闻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网上办公 |
机关建设
|
相关下载
|
知识之窗
2006 唐山市人事局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字02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