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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和安置


(一)政策依据
《人事部关于印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的通知》(人调发[1991]4号)第12、15条
(二)申办材料
1、调入单位调动报告;
2、调动登记表4份;
3、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
4、调入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交编制验证单;
5、解决夫妻分居的需提交在唐配偶情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需迁户口的须另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迁出及迁入地派出所名称。
(三)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办理
(四)承诺期限
申办材料备齐,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发布时间:2006-6-7 9: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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