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事改字[2006]1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劳局,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以后,多数单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但也有一些单位仍在等待观望,改革进展不够平衡。为了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目前还没有报送实施方案的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冀政办[2005]4号文件精神,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唐政函[2006]10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唐人字[2006]15号)中工作进度安排和要求,及时将方案报送市人事局政策法规处备案,并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和鉴证工作。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组织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方案和聘用合同的审核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事部门要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和开展聘用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段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和市直主管部门的书面材料于6月15日前报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了进一步了解掌握有关单位的改革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人员到部分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了解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280127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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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李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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